精卵受贈


精子受贈流程

1.受贈登記
  • 經由醫師評估需要借精者,來院登記並諮詢。
  • 登記完成需繳交捐贈者健康評估費用(血型、傳染性疾病、遺傳性疾病等)與精子冷凍費用。
2.等待配對
  • 配對時間約1~3個月,一條件有所增減(如特殊血型)。
  • 相同條件下,以受贈者登記時間的早晚為先後順序。
3.文件辦理
等待配對的期間,可先辦理『 醫療機構證明書 』與『 公證表格 』,並將之繳交回本院。
  • 醫療機構證明書 - 至戶政事務所申請四等親以內之親屬資料。
  • 公證表格 - 至地方法院確認為合法夫妻。
4.資料審核
  • 配對完成,資料會送至國健局審核(約1~2個月)。
  • 審核完畢會有專人通知您,為您做療程說明。
5.繳費簽署
  • 此時需繳交捐贈者的療程費用與營養費,並簽署受贈同意書。
6.進入療程
  • 依照醫師建議的療程,在太太月經週期第2~3天(量最多的那天)回診,開始進入療程。

適用對象

  • 無精症,睪丸因某些因素而無法正常製造精蟲者。
  • 因手術、化療、感染等因素缺乏健康精蟲者。
  • 患有遺傳性疾病或攜帶異常基因,為了避免傳給下一代者。

卵子受贈流程

第一階段:登記配對
1-1.受贈登記
  1. 經醫師評估後登記卵子受贈
  2. 至生殖中心諮詢室登記受贈
  3. 繳交捐卵者健康評估檢查配對費用 5萬 (不退不補)
等配對配時間依據配對條件而定,約6~12個月不等(僅要求血型符合者,可縮短配對時間)
1-2.準備文件
身份/婚姻證明
  1. 身份證明

    • 配偶雙方皆為臺灣居民,需要雙方國民身份證,反面需有結婚登記。
    • 配偶其中一方為臺灣居民,需要國民身份證,外籍人士需備有雙證件,護照、外籍ID(如駕照、外籍身份證等)。
    • 配偶雙方皆為外籍人士,皆須備有雙證件(護照、外籍ID)。
  2. 婚姻證明

    • 在臺灣登記結婚,請攜帶夫妻雙方國民身份證正本,反面需有結婚登記。
    • 配偶其中一方為外籍人士,請攜帶戶口名簿與外籍人士雙證件。
    • 非在臺灣辦理登記結婚(身分證後方無配偶姓名),來台前記得先於駐當地臺北經濟文化辦事處,辦理結婚證書之公證。
四親等表
  1. 醫療機構證明書

    掛號至門診由主治醫師開立,須蓋主治醫師章及醫院官印。

  2. 四等親表

    持醫師開立之醫療機構證明書,至戶政事務所申請受術夫妻之四等親關聯表(一份)。

公證文件
  1. 須備項目

    • 捐卵接受者同意書。
    • 夫妻雙方身份證、印章。
    • 婚姻證明、戶口名簿。
  2. 公證流程

    完成生殖中心提供之一式4份同意書後,夫妻一同親自前往「各地法定公證機構」進行公證,並繳交經公證(認證效期為半年)後的同意書正本1份至醫院。

1-3.配對流程
  1. 準備文件,靜待配對
  2. 行文至國健署,靜待四親等查核
  3. 等待回文核可,即可進入試管療程
第二階段:進入療程
2.胚胎培養
配對成功
  1. 通知受贈者配對成功,須支付 現金20萬 (含捐贈者療程、取卵費用)。
  2. 生殖中心予取精檢體罐。
取卵日
  1. 繳交檢體

    需配合捐贈者取卵時間,於取卵日上午8:30至試管嬰兒室繳交先生精子。

  2. 繳交費用

    受贈者取卵日 支付尾款約6萬 (精液處理、授精、胚胎培養及冷凍費用,可刷卡)。

詢問胚胎狀況
  1. 於約定時間來電詢問受精胚胎顆數及胚胎冷凍狀況。
  2. 回診日至6F試管嬰兒室領取胚胎冷凍記錄卡
安排植入療程
  1. 回診安排解凍胚胎及植入療程。
第三階段:胚胎植入
3.植入流程
  1. 月經週期來潮第三天內,開始服用調整內膜藥物。
  2. 依約定時間返診追蹤內膜厚度,給予黃體期藥物補充,安排解凍胚胎植入。
  3. 胚胎植入後2週,返診抽血驗孕。

那些狀況需要考慮借卵?

  • 因高齡或不明原因,卵巢功能衰退或喪失而造成不孕症。
  • 連續三次試管嬰兒療程都因取不到卵子、卵子不良、或無胚胎可用而無法受孕者。
  • 卵巢因先天疾病無正常發育者。
  • 因感染、手術、免疫因素或化學藥物治療,導致喪失排卵功能者。
  • 遺傳性疾病無法以胚胎著床前遺傳診斷法解決者。